负一层4号、5号车位招租通告
一、租赁资产的产权状况、实物现状
位于三明市三元区(产权证为梅列区)牡丹新村2幢(天鸿大厦)负一层4号、5号车位,以上车位均有产权证,车位建筑面积均为50.36平方米,车位实际面积以车位现状为准。
二、租赁目的、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1.租赁目的:盘活资产,提高资产收益。
2.租赁用途:停车使用,不得擅自转租。
3.租赁期限:3年。自出租偏向承租方交付标的衡宇之日起算。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承租方逾期送还,每逾期一日应向出租方支付正常日租金3倍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各项损失。
三、租金收缴要领、租赁底价、租金递增率、招租方法
1.车位按季收取租金,每季度首月10日前支付当季租金。租赁包管金按一季度租金收取,与首季度租金一同收取。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按月租金的1%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承租方拖欠租金凌驾15天的,出租方有权当方解除条约,承租方仍应按前述要求支付违约金,支付未付的租金并赔偿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竞租起始价为500元/个/月(条约期内,租金不因面积巨细差别而调解),各竞租人的报价必须大于或即是竞租起始价,且加价幅度须为50元/个/月的整倍数。
3.条约期内车位租金不递增。
4.竞价方法: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信息网、投资集团、华兴集团网站及租赁物现场果真招租信息。由我公司自行组织招租。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条件、危害揭示
(一)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应是资信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正当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二)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及危害揭示
1.租赁车位按现状出租,租金不因车位位置及面积巨细差别而调解。
2.租赁历程中爆发的种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有关划定自行担负,如有未划定的,由承租方担负。自租赁条约签订之日起,水费、电费、公摊用度及车辆停车治理费等各项用度由承租方担负。
3.车位使用应切合天鸿大厦物业治理有关划定。不得改变车位原设计用途,不得擅自以支解、转租或其他形式交给第三方使用,一经发明,出租方有权解除《衡宇租赁条约》并收回租赁资产。
4.租赁期届满,承租方必须按《衡宇租赁条约》约定将租赁标的如期交还。承租方逾期未送还,须担负违约责任且出租方有权强制清场。
5.若遇政府决定征收租赁标的或其他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条约终止,双方互不担卖力任,租金按实结算,多还少补。承租方必须在通告宣布之日起七日内无条件撤离,不然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履约包管金,承租方还应赔偿出租方的相应损失。
(三)危害揭示
竞租人加入竞租即视为已详尽了解租赁标的相关情况,完全了解本次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并基于对租赁衡宇现状全面评估了承租危害,自愿担负由于对租赁标的面积、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危害评估缺乏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结果,出租方差池竞价标的瑕疵即现有或潜在的危害担负当何担保责任。
通告期限: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20日(若在首次通告的十五个事情日内未征集到承租人,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每5个事情日为一个周期顺延,与通告顺延周期坚持一致,直至征集到承租人或另行通告为止。)
看样时间:2025年1月16日-17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17时
联系地点: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98号泉州商会6层
联系人:尤女士
联系电话:0598-8211878、13666995339
福建省三明华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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